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西藏各族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同心协力、锐意进取,进行探索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社会主义发展路子的40年;是波澜壮阔、激情澎湃、日新月异、沧海桑田的40年;是给西藏带来历史性巨变、令世界为之瞩目的40年。1978年以来,西藏的实践充分证明,改革开放是西藏进步繁荣发展的强大动力,不仅推动西藏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历史性成就,也必将进一步指引西藏人民走向新的辉煌。
一、西藏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目的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国家现代化,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振兴伟大的中华民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的西藏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社会发展较为落后。为促进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使西藏人民与全国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改革开放4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结合西藏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实际,先后召开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西藏繁荣发展稳定作出重要战略部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鉴于西藏经济发展水平低于全国其他省市的实际情况,中央决定对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加大扶持力度。1980年3月14日至15日,中央书记处在北京召开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形成了《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提出了西藏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奋斗目标,确定了“减免放”的政策,这标志着西藏农牧区经济改革的起步,也标志着西藏与全国一道开始了工作重点的转移。中央的援助和特殊政策,使西藏出现了一批前所未有的现代工业和交通设施,为现代化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1982年,党的十二大召开,开始把中国带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的政治轨道,全面开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为解决西藏与全国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的问题,1984年2月至3月,中央书记处在北京召开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确定了“一个解放,两个转变”的经济工作指导思想,制定了“两个长期不变”的经济政策,确定第一批援藏工程43个项目。第一、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后,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从西藏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各项建设事业逐步发展,西藏长期存在的封闭、半封闭状态开始被打破,出现了全面拨乱反正、大力治穷致富的崭新局面。
从1978年到1992年的14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党的十三大以后的五年里,我们党经受了前所未有的政治考验,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了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了我国南方,发表了重要谈话,把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了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实践经验,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部署,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中国共产党于1992年初召开了党的十四大。1994年7月20日至23日,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在邓小平同志关于立足民族平等,加快西藏发展的重要思想指导下,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的新世纪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在经济方面,研究和解决发展差距、优惠政策和制约因素等问题,作出了中央各部门和15个省市“对口援藏、分片负责、定期轮换”的重大决策,确定第二批援藏项目62项工程,形成了援藏工作的新格局;在政治方面,明确了维护社会稳定,坚决同十四世达赖集团斗争的方针政策。
1997年召开党的十五大,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跨世纪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为落实邓小平同志1992年提出的 “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解决东西部地区发展差距过分扩大的问题,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党中央、国务院于2001年6月25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了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深入分析了新世纪初西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了在新世纪初促进西藏从加快发展到推动跨越式发展、从保持稳定到实现长治久安的各项工作,确定了117项重点建设工程。
2002年,党的十六大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2007年,党的十七大于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在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对我国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此外,党的十七大还有一个突出贡献,就是对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进行了深刻阐述,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明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于2010年1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深刻分析了西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对推进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战略部署,把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立的“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指导思想发展为“一个中心、两件大事、四个确保”,其中,第四个确保就是确保生态环境良好,这是科学发展观这一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在西藏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会议还明确了西藏“两屏四地”的发展目标,并对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2012年,党的十八大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并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总任务。2015年8月24日至25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把西藏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中谋划,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重大举措,对进一步推进西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战略部署。在此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还对党在西藏60多年的工作原则、工作经验和工作策略进行了高度凝练和系统总结,首次提出了“六个必须”的治藏方略,开辟了党的治藏方略的新纪元。
二、西藏改革开放四十年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和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改革开放4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西藏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均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
(一)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成立,为西藏各族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首先,西藏各族人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西藏自治区县乡换届选举中,选民的参选率基本都在90%以上。西藏现有各级人大代表34264名。其中,全国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66.7%,自治区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70.2%。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5名,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24名,常委会主任、副主任14名,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7名。西藏自治区成立至今,历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均为藏族公民。
其次,西藏各族人民充分享有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事务的权利。按照中国宪法规定,西藏自治区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省级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截至2017年,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批准地方性法规和作出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共300件,其中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23件,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148件,废止29件,内容涉及政权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
再次,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断成长壮大。为了保障西藏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依照宪法规定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自治区历来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1965年自治区成立初期,全区只有7600多名少数民族干部;截至目前,全区少数民族干部有11万多人,占全区干部总量的70%以上;市地、县区党政正职大部分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占70%以上。在自治区十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少数民族代表、委员均占到70%以上。此外,还有一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均占80%以上。
(二)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人民福祉得到大力增进。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先后六次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对西藏的发展建设作出整体规划,促进了西藏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使西藏各族人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首先,现代化发展水平日益提高。西藏生产总值由1980年的8.67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310.63亿元,增长151倍。1994年以来,西藏地区生产总值连续23年保持两位数增长。西藏地方财政收入从1988年打破“零”的记录,到2016年达到206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1980年的1.81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2051.0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1980年的28687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523.32亿元,逐渐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过渡,自我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基础设施条件大力改善。截至2017年底,99%的建制村通了公路,全区公路里程增加到9万公里,高等级公路增加到660公里。拉林高等级公路基本建成通车,拉林铁路建设加快推进。国内外航线增加到79条;乡镇邮政网点实现全覆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不断完善。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309万千瓦,主电网覆盖62个县区,解决和改善了199万人用电问题。建制村移动信号全覆盖,宽带通达率85%。实施“宽带西藏”工程,加快了农牧区互联网建设步伐,推进光纤到户,完善了4G网络覆盖。实施“互联网+”行动,推进了信息技术在交通运输、物流、工业、能源等领域的应用和深度融合。
其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更加充实富裕。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由1980年的565元增加到2017年的30671元,增长53倍;农牧民可支配收入由1980年的134元增加到2017年的10330元,增长76倍。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为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西藏从2006年起在全国率先提出全区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到2017年,全区累计投资378亿元,完成74.21万户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生活条件得到历史性改善。自治区不断加大对周转房建设的投入力度,共建设周转房77058套,总建筑面积608.53万平方米,总投资165.08亿元。积极实施拉萨供暖工程,自2012年开工以来,建成燃气主干管网128公里、燃气次干管网342公里、庭院管网2012公里,已完成居民小区及单位供暖项目,拉萨城区基本实现供暖全覆盖。
贫困人口大幅减少。2006—2014年实施贫困户、大骨节病搬迁和兴边富民行动;通过精准扶贫,到2017年底,有1705个贫困村、20个以上贫困县区具备脱贫摘帽条件,全区15万贫困人口脱贫。开工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点)433个。同时,积极引导群众就近就便、不离乡不离土融入产业发展,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720个。落实生态补偿岗位20万个,总量达到70万个。此外,通过农资补贴等政策提高农牧民群众收入和购买力,提升了农牧民的生活品质。
社会保障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2017年,西藏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以内。通过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公职岗位、公益性岗位、援藏省市和中央企业就业岗位,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目前,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覆盖全体农牧民,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教育事业日新月异,实现学有所教。全区所有县区全面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实现了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农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落实,政策和资金覆盖率均达到100%。“三包”政策覆盖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所有农牧民子女和城镇困难家庭子女,且标准不断提高。截至2017年底,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0%,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64%,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6年,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以上。1984年,中央政府作出“在内地为西藏办学培养人才”的重大战略决策,现有21个省市办有西藏班(校),已累计为西藏培养大中专毕业生3.2万余人。目前,西藏不仅有了自己培养的硕士、博士,而且还有了一批享誉全国的专家、学者,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9709人,学科领域涉及历史、经济、语言、宗教等数十个门类。其中,藏学、高原生态、藏医药等学科研究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产生了一批有世界影响的学术成果。
公共文化服务覆盖城乡,人们精神生活不断丰富。全区已建成群众艺术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16座,建成县乡综合文化活动中心766座,区、地、县、乡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初步形成,基本实现了“区级有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地市级有博物馆,县级有图书馆、文化馆或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乡级有综合文化站,53%的县有艺术团有排练场”的目标,新闻出版事业迅速发展,广播影视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
(四)藏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弘扬。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得到有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均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西藏学校教育全面实行藏汉双语教育,自治区大型会议和行文坚持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司法机关在执法、法制宣传等工作中着重使用藏语文,西藏人民出版社、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积极出版各类藏文图书和期刊,西藏人民广播电台共开办42个藏语节目,藏语文在使用中得到弘扬。
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保护传承。改革开放40年来,先后组织了大规模、有系统的普查、搜集、整理、研究和出版工作,收集了各种音乐资料,录制了大量音像资料,整理出版文艺集成志书和文艺研究专著50多部,抢救、整理、出版藏文古籍352部,诸多濒临灭绝的民族民间文化得到全面抢救和有效保护,并重新焕发出光彩。2005年,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工作正式启动以来,藏戏、格萨尔、传统歌舞、手工技艺等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保护,基本形成了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五)生态文明建设效果显著。近年来,自治区政府提出了建设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以及建设生态西藏、美丽西藏的战略目标,对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进行全面规划和部署。通过制定并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强化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稳步推进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考、那曲种树科技攻关项目,深入推进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等举措,使西藏高原各类生态系统结构整体保持基本稳定,水、气、声、土壤、辐射及生态环境质量均保持良好状态,全区的江河、湖泊、森林、草场、湿地、冰川、雪山和野生动植物等都得到了有效保护。
三、西藏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基本经验
西藏改革开放40年来,各项社会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西藏进步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西藏更是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开创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西藏改革开放以来所走过的辉煌历程雄辩地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有西藏今天的辉煌成就。党的十九大为我们规划了社会主义中国由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宏伟蓝图,中国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康庄大道上阔步前进。西藏作为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中的一员,伟大的党和强大的祖国给西藏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长足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可以断言,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西藏改革开放40年来奠定的坚实基础,有中央的关怀和全国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援,有勤劳、智慧、勇敢的我区各族人民的努力奋斗,西藏一定能够乘势而上,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实现长足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迎来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西藏进步繁荣发展的制度保障。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在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框架下,西藏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作为自治机关和国家一级地方政权机构,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的同时,紧密结合西藏地方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继承历史传统,又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意义;既符合国家和西藏地方的历史传统,又符合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实践,在民族区域自治道路上,西藏各族人民实现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这一制度得到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我们坚信,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中,这一符合各族人民利益的制度必将提供更多制度性保障,更好地推动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西藏进步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共产党用28年时间走出了农村包围城市的中国革命道路,彻底改变了1840年以来中华民族的命运;用67年时间在西藏探索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走出了一条适合自己的现代化路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40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是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我们靠着这条道路,飞速发展,创造了人间奇迹。改革开放以后,西藏掀起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高潮,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逐步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实践证明,这条路子是促进西藏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之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西藏300多万各族人民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与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
(四)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西藏进步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一个多元一体的大家庭,各民族都对祖国的发展和中华文化的创造作出了贡献。”藏族和其他民族的祖先,从远古就生活在西藏高原上,并与内地建立了广泛联系,为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所以,西藏各族人民作为祖国大家庭一员,始终与全国各族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改革开放40年来,西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这离不开党中央的亲切关怀,离不开全国兄弟省市的大力援助,离不开西藏各族儿女的锐意进取、不懈奋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上,西藏各族人民必须高举反分裂斗争的旗帜,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坚决维护民族团结, 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
(作者单位:西藏大学文学院历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