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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依法管理 积极推动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来源: 作者:西藏佛学院经师,南木林县孜东曲德寺堪布 洛追云丹 时间:2017年12月20日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对党的十九大精神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使自己深受教育。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吴英杰书记时刻心系我们出家人,我就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的体会向吴英杰书记和各位领导作汇报。

  一是以守戒维护佛教正信形象。佛教的健康传承关键在于佛制戒律的践行,所以有了以戒为师的佛学思想。佛制戒律分别是解脱戒、菩萨戒和密宗戒。戒律是一切佛法的根本。戒经云: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佛法认为,众生迷茫于贪、嗔、痴三毒时期,很多只做恶事不修善业。因此,佛祖为了清静人的身、口、意,从“戒”的角度,提出了“诸恶莫作”的具体要求;从“定”的角度,要求僧人以清静的行为净化自己的心灵;从“慧”的角度, 指明了解脱烦恼的最佳办法是广作善事的真谛。这就是由“戒”生“定”,因“定”发“慧”的佛学原理,也是佛教的基本观点。修行了“戒、定、慧”三无漏,方能熄灭贪嗔痴三毒,断惑证真,圆满佛学。戒律制定,是针对僧团中有恶行为而设立的,若是僧团中没有恶行为,就没有制定的必要。因此,佛的弟子要以戒为师、严守戒律,做到不贪不恶,维护佛教正信形象。

  二是以守戒增强法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人世间的一切苦与乐,源于善恶之业,业根由烦恼三毒构成。执为我所有、沉湎于奢华生活的欲望为“贪”,是第一毒;这种生活被破坏而产生的不愉之心为“嗔”,是第二毒;没有正确判断(喜舍)能力的思维为“痴”,是第三毒。三毒产生的根源是划分你我的错误思想,即“我执我见”,唯有我者。在充分调查和实践的基础上,通过正见观和因缘法认识世界,承认善业有善报、恶业有恶报,这是佛教的基本思想体系。佛教主张正见,坚信业果。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人们从内心里克服危害他人的邪念,从而在行动上不做任何不利于他人、不利于国家的恶事,才开始有了僧人制度和佛教戒律。这种思想,是减少无辜战争,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只有国家富强,宗教才能兴旺,宗教的生存与发展,不仅需要党和政府关心关怀,也需要我们遵规守法。遵规守法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出家人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接受依法管理,积极推动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是以守戒弘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弃恶扬善,修善人心,不杀生,慈悲为怀,崇尚爱心是藏传佛教所倡导的主张,“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是藏传佛教优良传统。僧人为了解脱世间烦恼皈依三宝,剃度入佛,出家为僧。皈依佛,以戒为世尊;皈依法,舍离淫盗杀妄;皈依僧,无染清净。从而达到弃恶扬善、净化心灵、祛除杂念之目的。我作为西藏佛学院一名经师和爱国爱教的僧人一定要捍卫安心修习佛法的和谐稳定盛世,弘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充分认识“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道理,自觉与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划清界限,坚决与分裂破坏活动作斗争,积极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为在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区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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