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庭不团结,可能亲人反目;一个民族不团结,可能一盘散沙;一个国家不团结,可能分崩离析。西藏,是一个多民族混居区,在长期的迁徙、贸易、婚嫁、交融中,各民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杂居、共生互补的格局。
西藏民主改革以来,特别是近三十年来,经济社会取得长足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达到一个新高度。当前,全区脱贫攻坚已进入攻坚阶段,力争“十三五”期间完成精准扶贫任务,与全国人民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这些成绩的取得,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民族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同心同德、并肩战斗。
今天,“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理念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追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评选活动也已在全区广泛开展,民族团结的观念牢牢扎根千家万户,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处处绽放。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西藏各族人民要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就必须持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评选活动。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举办民族理论政策宣讲和大众培训活动,在报刊、电视台、网站、微信平台等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栏,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讲好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传播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形成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各族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支持各民族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完善以乡镇(街道)、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依托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广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民族帮扶联谊交流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互动交流,加强各民族在生产、生活、艺术等方面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实现共同繁荣发展。努力培育一批不同类型、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做弘扬民族精神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