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和第9次主任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多托、丹增朗杰、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维色、许雪光、巨建华、李文汉、尼玛次仁、纪国刚、马升昌、王峻和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主任会议审查了任免事项,研究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和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7月下旬召开,建议会议议程有:审议《西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区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任免案等。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祝良刚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任免事项。决定免去刘江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张洪波为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厅长。洛桑江村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洛桑江村在讲话中强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要始终以对党中央负责、对区党委负责、对全区各族人民负责的精神,按照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部署要求,严格依法履职,积极努力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总结上半年各项工作,特别是对于立法、监督中的重点工作,要做到任务、要求、时限、人员四落实,切实把下半年的各项工作精心安排好、认真组织好,确保本届人大常委会开局之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闭幕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多托主持,新任的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张洪波公开向宪法宣誓,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誓。
自治区副主席江白、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不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纪检组长,专门委员会成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