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国有企业、驻藏央企享受“45 55”等特殊政策退休的,按照“进2退1”政策统筹审批。
部门: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电话:0891—6845839
2、严格落实中央、中组部对西藏干部队伍结构比例要求,完善考录招聘政策,加大专业成绩在公职岗位招录招聘笔试分数中所占的比重,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逐步推动考生分数线统一,确保各项招录结果符合中央精神和区党委要求。
部门: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处,电话:0891—6845883
3、公益性岗位、辅警、护路护林等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优先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完善科技特派员政策,提高待遇水平,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吸引力。
部门: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就业服务科,电话:0891—6321813
4、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
部门:人社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电话:0891—6845857
5、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政策。
部门: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电话:0891—6321775
自治区教育厅:
1、对自主创业满3年,或到区内外企业就业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每学年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代偿金额最高可达8000元,研究生最高可达12000元。
2、加大退役士兵研究生招生加分、学费资助、复学升学、助学贷款代偿落实力度。
部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91—6599723、0891—6599617
3、我区中职毕业生自主创业、返乡创业的,与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创业相关政策。
部门:职成处,电话:0891—6599515
自治区住建厅:
1、通过租、补、建等方式,解决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或到企业就业的住房问题。
部门:住房保障处,电话:0891—6821972
2、实行招标、投标、评标加分政策,鼓励建筑类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
部门:招标中心,电话:0891-6833276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
部门:组织一处,电话:0891—6198330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部门:人才工作处,电话:0891—6198392
团区委:
“三支一扶”计划与大学生返乡创业扶贫项目。
部门:志工部 、工农部、学校部,电话:0891—6323988、6338447、6325668
自治区国资委:
区内国有企业、驻藏央企要采取专项招聘、单独划线、签订协议、定向培养等方式,招聘我区高校毕业生占当年新招人员60%以上。
部门:办公室,电话:0891-6327244
自治区农牧厅:
支持高校毕业生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或返乡创业,对符合扶持政策和补贴政策条件的,优先给予项目和政策支持。
部门:农牧业产业化处,电话:0891—6321013、6335075
自治区民政厅:
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加大退役士兵优抚安置、就业创业、公开考录落实力度。
部门:优抚安置处,电话:0891—6834907
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受理对热线电话的投诉。
部门:政策兑现组,电话:0891-6529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