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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实绩论英雄 破除“一刀切”——我区力争用4年时间基本完成职称制度改革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 时间:2018年06月27日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本报拉萨6月26日讯 25日上午,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我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近期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后,我区将在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等方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力争通过2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等系列职称改革任务,通过4年努力基本完成全区职称制度改革。

  首先,在健全职称制度体系方面,纵向上健全层级设置,将我区工程系列等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打破部分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天花板”;横向上补充完善相关系列专业类别设置,同时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其次,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把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质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强调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突出对能力水平和实际业绩的评价。第三,创新职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实行多种评价方式相结合的量化计分方式。第四,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制度、用人制度相衔接。第五,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评审权限,加强职称评审监督和管理服务。

  该《实施意见》在国家改革框架内,聚焦我区职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管用可行的办法措施。突出配套体系建设,政策集合度更高。紧紧围绕推进建设规范适用的政策体系、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协同立体的监管体系、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四个体系”,破解原有政策零散碎化问题,加快构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体系。2018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牵头出台11项配套政策作为支持补充,推动人才政策衔接配套。突出以用为本原则,评价导向更鲜明。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对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政治要求进行了重点强调,突出对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的评价,凭实绩论英雄,推动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岗位、精钻细研。针对骨干人才流失问题,强化对专业技术人才引领带动能力的考核,并对评审高、中级职称的骨干人才设置3年服务期限;对纳入范围的各类特殊人才,制定特殊人才评审办法,畅通“绿色通道”,为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用活人才创造积极条件。突出人才分类评价,评价结果更精准。破除职称评审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和评审标准“一刀切”问题,分系列修订完善以品德、能力、业绩为核心的评价标准体系,实现不同类别、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差别化评价。突出放管服改革,用人自主权更充分。对职称评审放管服改革作出具体规定。目前,我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含正高级、副高级)已全部下放至高校。下一步,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将全部下放至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并在部分条件成熟的用人单位开展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试点工作。同时,推动在市地和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中开展中、初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

  西藏现行职称制度自1986年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至今,为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强大助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行职称制度体系不够健全、部分职称系列未设置正高级职称、评价标准“一刀切”、评价机制趋同手段单一、评审过程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逐步显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是深入实施人才兴藏战略、推动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关乎全区8万余名专业技术人才的切身利益,必将为推进全区产业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精准扶贫、生态安全等重点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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