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拉萨市纪委采取“教、谈、防”三步模式,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
突出教育警示。依托拉萨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对其进行“改版升级”,充实更新廉洁教育内容,推进拉萨市纪检监察网站和“拉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两个公众平台建设,发挥廉洁宣传预防和警示作用。截至11月30日,共开展廉洁警示教育活动16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6469人,通过网站、微信平台发布消息970条,发布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264条。联合拉萨市公交公司开展廉洁宣传工作,在市区471台公交车上张贴藏汉双语廉洁宣传海报,延伸廉洁宣传教育触角。
做好谈话警示。制定出台《拉萨市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函询暂行办法》,实行谈话函询签字背书制度,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截至11月30日,共实施谈话函询21人。主动开展约谈,推动该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县两级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分别与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就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约谈。今年,拉萨市共约谈各级党组(党委)书记或行政一把手541人,其中,市级共约谈79人,县级共约谈462人。
加强预防警示。在春节、藏历新年、雪顿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通过向该市各级各部门下发通知,在各媒体发布廉洁从政通告,提出纪律要求,层层印发廉洁过节、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钱通知及典型案件通报,拉萨市党建手机报发送廉洁短信,及时提醒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十个严禁”等作风建设新要求。截至11月30日,共开展监督检查582次,发布各类通知、通告21次、印发文件40余份,通过一系列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六项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