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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重申纪律要求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年10月02日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为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近日,自治区纪委发出通知,就国庆、中秋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针对本地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实招、动真格,防止以形式主义对待纠正“四风”工作,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落地生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遵规守纪、落实责任,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切实从严管党治党。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宣传教育,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重申纪律规矩,使广大党员干部切实遵守“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安排本地本部门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整合力量、排密计划,紧盯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等问题,紧盯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或带有赌博性质娱乐活动问题,深入明察暗访,善于发现线索,及时查处问责。地市纪委要采取县(区)交叉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查处;除节假日等节点外,每周安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不少于两次,将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自治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定期不定期对综合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发生。

  通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严查快处,对国庆、中秋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

  通报公布了举报方式:举报电话为0891-12388;举报网站为西藏纪检监察网(www.xzjj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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