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区党委组织部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通知。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曾万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曾万明指出,《规定》和《办法》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有力“武器”。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组织部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主责主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学习贯彻《规定》《办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利剑”作用,以实际行动为建设治边稳藏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曾万明强调,要坚持把《规定》《办法》刻印在领导干部灵魂深处。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规定》《办法》的重大意义、基本精神和核心要求。要抓好专题学习,把《规定》《办法》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要长敲勤敲警钟,把功夫下在平时,采取寄送填报函、组织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让领导干部时刻绷紧如实报告这根弦。
曾万明要求,要握紧《规定》《办法》从严治党“利剑”,跟进完善配套制度,抓牢“关键少数”,继续做好抽查核实工作,对漏报、瞒报、不如实报告的按照要求严肃处理,坚决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让“铁规”发力生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