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委召开2017年第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区纪委《关于三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区纪委《关于日喀则谢通门县荣玛乡党委书记普巴确等4名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办事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会。
会议强调,一是深入领会、凝聚共识。《实施意见》是党中央、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所提出的指导意见,是指导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宗教工作的根本遵循。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深入学习领会《实施意见》精神,准确把握我区宗教工作的形势和总体要求,切实做到坚持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二是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心存敬畏、不越红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锲而不舍正风气,具体问题抓落实,保持惩治基层“微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严厉问责督促责任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位。三是“两学一做”,以学促行。要将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以学促行,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狠抓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落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