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6月21日讯 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研究制订《关于加强环保整改监督问责方案》,对各地各部门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据悉,我区各级纪委监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的要求,本着事实清楚、客观公正、程序合法的原则,全面加强整改跟踪监督工作,努力为构筑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西藏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方案》提出,以强化环保政治责任为抓手,以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各项整改工作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问责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政治规矩、政治担当。重点监督各地各部门建立整改工作机制,落实“首长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办结销号制”情况,紧盯重点问题,抓住重要节点,对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做到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倒逼各责任主体高效落实整改工作。